外部供应采购询价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8 点击率:733

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稿》规定,现空港新城三座桥梁运营期结构监测项目需进行非接触测量系统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空港新城三座桥梁运营期结构监测项目非接触测量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JTWBCG2023-51

(三)项目地点: 简阳市

(四)项目规模: 桥梁3座,桥型分别为(24+36+152+36+24)m钢梁钢拱下承式拱桥、(55+175+55)m下承式梁拱组合体系钢桥、(28.5+28.5+147+52+24)m钢结构有背索斜塔斜拉桥。

(五)工作内容: 非接触测量系统采购、安装及调试。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 营业范围符合要求(限设备制造厂商)

(二)业绩要求: 具有至少1个桥梁健康监测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技术要求: 最低要求满足附件2(提供承诺函)

(四)工期要求: 每座桥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五)人员要求: 至少提供2名技术人员,并提供人员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六)最高限价:  60万元  

(七)售后服务要求:为保证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保障,需提供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报价函格式》,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扫描,请于2023年9月12日14:00前将电子标书PDF发至邮箱2861660853@qq.com(请注明报价单位及项目名称)。联系人:左老师,电话:19183634545,递交地址: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扫描的报价函;

2、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3、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或邮箱的报价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经评审后,有效报价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附近:报价函格式.doc




四川济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版权所有 © 2015 四川济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蜀ICP备15013519号-1 技术支持:明腾-西部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