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供应采购询价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4 点击率:4537

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稿》规定,现我公司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复评审现场检测需进行劳务配合及服务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复评审现场检测劳务配合及服务(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SCJTWC20240526

(三)项目地点:简阳、都江堰

(四)工作内容:劳务协作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 营业范围符合要求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车辆要求:交通车 2 辆,加载车 8 台班

(二)工期要求:6天

(三)最高限价: 42220 元 。

(四)付款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经本公司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成终期结算支付表后,且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五)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报价函格式》,上述资料均需逐页加盖公章,请于2024年5月27日15:30前将标书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楠大道中段333号32栋成金橙堡大楼507室(请注明报价单位及项目名称)。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8628281180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报价函;

2、超过最高总限价及报价单中单项价限价的报价;;

3、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或邮箱的报价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八)其他要求:          无            

(九)经评审后,有效报价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抵税折扣后价格)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供应商因自身因素放弃中标资格,在有效报价满足三家情况下,成交供应商根据评审报告排名顺延。


附件:报价函格式.docx



     四川济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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