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供应采购询价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26 点击率:1415

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我公司需进行 无人机系统货物采购 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无人机系统货物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SCJTWC20241225

(三)供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威海路150号

(四)供货内容:提供无人机及系统相关配套服务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包含仪器仪表销售服务

(二)业绩要求: 无

(三)设备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以下设备配置参数要求

  0.jpg

(四)供货要求:

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2、供应商免费培训询价采购人的操作人员直至其能够正常使用。

3、数据处理软件1年内免费升级。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保质期为验收合格日起至少1年(可自报延长质保期)。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自身质量问题,凭保修单免费维修。

2、在质保期内,凡正常使用出现故障,乙方需提供免费维修,并负担维修过程中的费用。

(六)最高限价:  7.9万元 

(七)付款方式:合同款分2次支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办理完成结算支付表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的90%;合同满1年后支付合同款剩余的10%;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报价函格式》,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与采购需提供资料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4年12月30日10时30分前密封邮寄至我公司,邮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楠大道中段333号32栋成金橙堡大楼507室 ,联系人: 张老师,电话: 18628281180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扫描的报价函;

2、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3、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或邮箱的报价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6、报价文件人员要求中提供无效人员资料。

(十一)其他要求: 提供符合设备配置参数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十二)经评审后,有效报价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抵税折扣后价格)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供应商因自身因素放弃中标资格,在有效报价满足三家情况下,成交供应商根据评审报告排名顺延。


附件:报价函格式.docx


 

 

     四川济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版权所有 © 2015 四川济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蜀ICP备15013519号-1 技术支持:明腾-西部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