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供应采购询价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08 点击率:1893

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需开展 采购2025-2027年度研发成果申报服务商 (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2025-2027年度研发成果申报服务商

采购项目编号SCJTWC20250130

)工作内容工作量及范围(或规格型号和数量)

1.根据科研项目要求完成对应知识产权的检索、撰写、申请、审查意见答复等内容。

2.售后服务优良。

3.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2025年度采购内容的专利提交,2026年度、2027年度的采购内容专利提交时间,具体要求按甲方公司工作人员要求执行。(跨年度项目除外)

4.本项目为一个采购包,供应商不得对所投服务项目分解后进行响应;供应商不得将采购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在本合同签订内容外需要提供科技项目咨询、政策推送、企业内部研发流程规范等增值服务。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

1、提供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除外)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专利代理机构资质证明。

业绩要求:      

(三)设备要求:      

人员要求:具备专利代理师资质,(提供项目参与人员的相应资料)

期限要求2025年至2027年(三年

)最高限价:165000元(含税);

付款方式:本项目将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支付,根据当年实际申报各项成果进行结算。首期款项将在收到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受理通知书后支付,支付比例为实际项目单价的80%;次期款项将在取得专利证书后,支付剩余的20%尾款。最终结算金额将根据实际取得专利受理通知书与专利证书的项目件数进行核对。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电子递交情况: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与采购需提供资料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扫描扫描件应清晰,无模糊阴影请于 2025 2 12 10  30 前将电子标书PDF发至邮箱 519480443@qq.com 联系人 倪老师 电话 18281316367 请注明报价单位及项目名称)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扫描的报价函;

2、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3、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或邮箱的报价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6、报价文件人员要求中提供无效人员资料。

十一)其他要求:     /      

十二)经评审后,有效报价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抵税折扣后价格)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供应商因自身因素放弃中标资格,在有效报价满足三家情况下,成交供应商根据评审报告排名顺延。

附件:报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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