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供应采购询价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8 点击率:2091

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需开展 母体试验室蓝光活力心桶装水外部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母体试验室蓝光活力心桶装水外部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SCJTWC20250434  ;

(三)工作内容、工作量及范围(或规格型号和数量): 母体试验室(成都市双流区蛟龙港工业区威海路150号)2025年4月至2028年3月的蓝光活力心桶装水(18.9L)供应,预计3320桶,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供货时间应在双方确认服务内容后当天内完成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食品方面的经营范围

(二)业绩要求:

(三)设备要求 无 

(四)人员要求 无 

(五)期限要求: 三年(2025年4月至2028年3月)

(六)最高限价:预计总费用不超过49800.00元(含税),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七)付款方式: 一个季度支付一次,根据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邮寄情况: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报价函格式》,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与采购需提供资料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5 年 4 月 22日 10 时00分前密封邮寄至我公司,邮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蜀道云上城12号楼(和顺路一段366号)13楼1302室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 18582460737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扫描的报价函;

2.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3.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或邮箱的报价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6.报价文件人员要求中提供无效人员资料。

(十一)其他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桶装水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等要求

2.供应商须出具水质合格承诺书或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十二)经评审后,有效报价不足三家时重新采购;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抵税折扣后价格)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供应商因自身因素放弃中标资格,在有效报价满足三家情况下,成交供应商根据评审报告排名顺延。


附件:报价函格式.docx




四川济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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